六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建设、 应对地下水、焚烧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炉渣、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以减少热污染。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以减少处理量,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设计、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填埋气体。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5.9 填埋终止后,在坚持因地制宜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有条件的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四 、污水、向外排放的,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日光灯管、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促进社会、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设备可靠、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运输和处理。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废玻璃、防止污染环境 。防止对环境的污染。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制定本技术政策。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地表水、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建设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 ,应用新工艺、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二 、法规,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经监测、 五、杀虫剂容器等。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散落和滴漏。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七 、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