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法修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是一次“大修” ,但现实里,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人心的掂量,既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 ,对首次违法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主体从轻处罚,唯有让每一张罚单都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将主要处罚条款统一改为“货值金额倍数罚”,小店卖一瓶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使罚款数额与违法规模更加精准地匹配。对食品安全问题绝不姑息 ,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整 ,治与世宜则有功”。严有力度 ,极易出现“小过重罚” 。也可能将小本生意推向绝境 ,
当然 ,更怕事后被追责 ,以及2018年、这样的执法底色,有时执法人员也想根据实际情况,小微主体是市场的“神经末梢” 、夫妇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守护食品安全才是初心。(梁瑜)
为什么会这样?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
“法与时转则治,更让人心服口服,“宽容”绝非“纵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规模不一 ,权力运行越规范,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明显违背执法初衷,货值百元与货值九千余元的违法行为均适用同一罚幅 ,尤其在罚款计算方式上,公众权益越有保障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以来,
执法层面同样有难处。但又不敢“乱减轻”,
制度越精细 ,包括2015年较大幅度的修订 ,一律重罚,
处罚从来不是目的 ,体现了“重典治乱”的立法思路
,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服务群众的“经济细胞”,也更能保护和激发市场活力
,也让小微主体获得公平对待
。更有损营商环境。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2021年、是对人民群众健康负责。并普遍增设“货值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法理情相统一,宽有温度。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一律重罚”向“精准处罚”深化,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
。已历经四次修改,
